交通事故欲“私了”该如何赔偿?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8-09-05 12:20) 点击:206 |
交通事故欲“私了”该如何赔偿? 案例:张某是一家超市的售货员,去年有一天,张某像往常一样骑自行车去上班,在正常行驶时,一辆白色轿车突然从机动车道拐进自行车道,将张某刮倒,幸好车辆驾驶速度不快,只是将张某自行车压坏,人没有受到很大伤害。司机吴某赶忙下车道歉,态度十分诚恳。张某欲报警,但吴某怕被罚款扣分,提出私了,愿意赔偿。张某也同意了,现张某向律师咨询,如果私了该如何赔偿? 律师解答:要解决有关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 先要看看这起交通事故是否可以“私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6条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据此,如果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造成的损失情况、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等信息没有争议,并且对于财产损失和双方的责任等情况达成了一致意见,愿意自主协商处理因交通事故而引起的损害赔偿事宜的,就可以自主处理该起交通事故,也就是可以私了。 当事人之间如果达成“私了”协议,那么赔偿问题应按以下程序来解决。当事人应先填写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赔偿责任人等内容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双方共同签名后立即撤离现场,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制定式样发给机动车所有人随车携带,当事人也可以自行书写协议书。 在本案中,张女士未造成人身伤害,而实际涉及的赔偿内容为自行车。根据《公安部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第3条规定,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对财产损失赔偿应该以财产实际损失为限。因此,根据以上规定,如果吴某无法对损坏的自行车给予修复,应应按自行车现在的市场价值以及残存的价值给予折价赔偿。 在此,律师也提醒广大市民,我国法律允许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私了”,但在“私了”后进行赔偿时一定要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既要防止被对方钻空子,玩花样,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损失提出索赔,不要提出无理要求。在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应当及时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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