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的机动车交通肇事事后由谁承担事故责任?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8-09-25 09:40) 点击:257 |
被盗的机动车交通肇事事后由谁承担事故责任?
车辆被盗,盗车贼在驾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将他人撞伤,造成交通事故,那么,事故责任由谁来承担?车辆的所有人需要承担事故责任吗? 律师解答:上述情况下,车主对于车辆造成损害后果没有过错,因此,车主不应当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30条第2款规定,发现当事人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在盗窃机动车并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形下,肇事者的行为已涉嫌盗窃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车主作为车辆的所有人,其同时也是盗窃案件的受害人,不可能存在对机动车辆被盗的问题有过错,因此也不应当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包括代为赔偿等。 1998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在给河南省高院的《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所以,一般而言,车辆被他人盗窃后发生交通事故,车主也是受害者,对该车辆造成的损害后果没有任何过错,车主不承担责任,所有责任都由盗用车辆的交通肇事人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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