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要审查开发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8-04-24 16:52) 点击:237 |
购买商品房要审查开发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11年3月,甲与乙房地产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甲购买乙公司开发的商品房一套,在合同签订当天,甲交纳首付款10万元。同年5月,乙公司通知甲,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年限从原来约定的70年变为40年。原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的是商业性用房,而乙公司擅自改变规划用途,开发成了住宅小区。甲认为乙公司在售房时存在欺诈行为,于是将乙公司起诉到了法院,请求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法院经审理,支持了甲的诉讼请求。 法律分析:该案例提醒广大的购房人,购房时不能单纯依靠开发商提供的楼书、沙盘、模型、售楼员的介绍,还要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工程进行规划验线和验收,商品房销售、预售,房屋产权登记等的法定要件。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下列内容: 1、许可证编号; 2、发证机关名称和发证日期; 3、用地单位; 4、用地项目名称、位置、宗地号以及子项目名称、建筑性质、栋数、层数、结构类型; 5、容积率面积及各分类面积; 6、附件包括总平面图、各层建筑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和剖面图。 房地产商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对有关责任人员,可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由此可见,购房者应充分重视开发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样才不会吃亏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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