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受到人身损害的未成年人能否主张误工费?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8-04-25 15:08) 点击:220 |
交通事故中受到人身损害的未成年人能否主张误工费? 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受到伤害的未成年人是否可以请求误工费用赔偿,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律师认为,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劳动法上的劳动主体资格,不能依靠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维系自己的日常生活,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用主要由其监护人承担,因此,无从谈及“误工”一说,审判实务中,一般不会获得法院的支持。 当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的规定,如果未成年人超过16周岁,而且有证据证明已经参加工作,当然可以主张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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