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直接起诉保险公司吗?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8-05-11 09:40) 点击:198 |
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直接起诉保险公司吗? 已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机动车辆交通肇事后,受害人能否直接起诉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能否直接向交通事故受害方支付赔偿金呢?在司法实践中,这个答案是肯定的。即保险公司直接向交通事故受害者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法》第65条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也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机动车强制保险制度的立法本意,是维护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利益,使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快速地获得赔偿。受害人如无权直接向保险人主张保险赔偿,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设立则有名无实。因此,保险公司对受害人直接赔偿,有利于及时、彻底地解决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有利于维护受害的合法权益。 按照以前的交通事故索赔惯例,一般都由肇事方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到保险公司理赔。这种赔付方式在操作时,往往可能导致肇事方从保险公司领取赔款后,丢下受害者“人间蒸发”,而受害者即使赢了官司得到的也不过是一张法律“白条”。如果受害者在起诉时,将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法院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将保险金直接赔付给受害者,不仅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而且减少了中间环节,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因此,从法理和情理两个角度而言,保险公司向受害者直接赔付是完全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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