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8-05-17 12:09) 点击:200 |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而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对诉讼标的或与本案有关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时,应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 利害关系人提交诉前保全申请书,使人民法院对被申请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可以防止因被申请人恶意处分财产而导致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实现的情况发生,对于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人民法院的判决能够顺利执行,具有重要意义。 范本: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张三,男,汉族,1987 年 5月 6 日出生,住河北省 xx 市 xx 区 xx 号,身份证号码 :电话 被申请人:李四,男,汉族,1972 年 7 月 12日出生,住河北省 xx 县 xx 村 ,身份证号码 :电话 : 申请请求 : 一、对被申请人的肇事车辆(车牌号:冀Axxxx,价值 100000 元)进行查封或扣押。 二、保全费由被申请人负担。 事实与理由 2015 年 5月20日,被申请人驾驶车牌号为冀Axxxx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与申请人张三在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与友谊大街交口东行200米由东往西方向路段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申请人摩托车损坏、申请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为不使申请人合法权益受到难 以弥补的损害和使案件审结后能得到顺利执行,申请人特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的规定,向贵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的车辆(车牌号为:冀Axxxx,现扣押在石家庄市桥西交警大队)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此致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