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如何预防冒名顶替出售他人房产?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8-07-02 12:42) 点击:249 |
买二手房如何预防冒名顶替出售他人房产?
不少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会出现并非房东的人冒名顶替房东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况,如以后发生纠纷,此类合同无法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有时还会被人骗走大额购房款,那么,如何预防二手房买卖中他人冒名顶替呢? 一般来说,冒名顶替出售他人的房产有以下几种情况: 1、将承租房出售 先将房屋从产权人手上租赁下来,然后伪造房东的身份证以及房产证,再到中介处挂牌将房屋出售。 2、与房东有特定关系,冒用房东的名义出售 由于与房东有一定的关系,比如亲戚关系或朋友关系,将房东的身份证和房产证骗到手,再冒用房东的名义将房子卖掉。 3、利用委托公证,以房东代理人的名义出售 先找一个与房东外貌相似的人,再持房东的身份证(者干脆持假身份证)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以房东名义委托自己将房子卖掉。 当然,不管哪种方式都会经过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审核,但是,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交易资料的审核一般很难进行实质审核而只能进行形式审核。比如,交易中心很难去判断卖方身份证以及公证委托书的真假,而只能判断材料是否齐备、材料表面是否有明显漏洞。因此,买方对卖方真实身份的审查不能寄希望于交易中心。 买方应通过以下几个途径对卖方身份进行审查: 1、对产权人的户籍情况进行调查 对卖方亲自签订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当到公安机关调查产权人的户籍情况。公安机关的户籍基本信息上都会有相应的照片,这个照片与身份证上的照片是一致的,因此应当查清楚以便与卖方进行比对。 2、对委托公证书进行调查 如果涉及到委托公证书的,应当到公证机关调查公证书的真实性以当事人身份的真实性,以防止公证书被伪造或无效。 3、对代理人的户籍情况进行调查 代理人持委托公证书办理交易手续的,除了调查公证书的真实性,还要确保委托公证书上指定的代理人与办理交易手续的是同一个人。因此还应当核实代理人的身份。 除此之外,还应当注意,房款应当尽量从自己的银行卡号汇入产权人的银行账号,而尽量不要以现金交付,或者汇入代理人的银行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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