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各条款要约定清楚,避免过于简单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8-08-03 16:55) 点击:207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各条款要约定清楚,避免过于简单
案例:成某与周某在2016年12月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因二人系朋友关系,因此约定比较简单:成某将自有的房屋出卖给周某,首付款10万元,余款在过户手续办理当日付清。合同签订后半个月内周某一直说在筹集首付款,很快凑齐。但是当时正值房价急速攀升之际。成某看周某迟迟不能筹齐首付,想到以后更不能支付余款。于是告知周某,因不能支付首付款不想再出卖给周某,但周某不同意解除合同,称可以支付首付,但成某拒绝。无奈之下周某将成某诉到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法院认为:本案中双方之间的协议并没有约定支付首付款的具体时间,周某现在也能凑齐全部首付,从合同法维护促进交易的原则出发,双方之间的协议应该继续履行,遂判决支持周某的诉讼请求。 分析:本案中的当事人双方系朋友关系,在合同中既没有约定首付款的支付时间,也没有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及违约责任。周某现在可以支付首付款,说明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同时也符合《合同法》维护促进交易的立法原则,因此法院的判决是适当的。 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各地方都有固定的范本,买卖双方可以到房管部门咨询和下载。也可以找律师代为书写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的一些条款,特别是关于合同履行期限、房款支付方式及合同解除等重要条款,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即使是亲朋好友,为了避免发生纠纷,也应该尽量细化合同条款。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