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购买了交强险,为什么还要购买商业三责险?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8-08-27 15:25) 点击:220 |
已经购买了交强险,为什么还要购买商业三责险? 2015年7月份,李某驾驶自己的家用轿车带家人去公园玩,回来后正值下班高峰期,路上行人密集。在经过一人十字路口时将行为王某撞伤。随即王某被送往医院,经诊断王某小腿骨折,住院治疗。交警认定李某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李某因此赔偿了王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鉴定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18万元。 李某认为,自己买了保险,最终造成的损失应由保险公司赔偿。但咨询了律师才知道,其只买了一个交强险,保险公司仅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承担保险责任。超出部分仍要由自己赔偿,若想出了事故后最大限度降低自己的损失,最好再购买一个商业三责险。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 在现实的交通事故中,受害者的损失往往动辄十几万甚至几十万,而交强险的全部赔偿额只有122000元,且分为三部分,医疗费用10000元,死亡伤残110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超出该限额保险公司将不负责赔偿,那么超出部分只能由车主来赔偿。而如果车主投保了商业三责险,则需要赔偿的损失超出交强险部分,仍由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责险承保范围内来进行赔偿,这样就大大减轻了车主的负担。 因此,为了有效分散交通事故带来的风险,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购买不同档次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以弥补交强险之外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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